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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诺尔

2025-12-18

陕西诺尔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,原为陕西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,2023年8月转隶西安市律师协会。现有人员约50人,其中执业律师近31名,顾问5人,律师助理12人,行政、财务人员3人。执业律师中,执业10年以上的11人,教授1人,硕士研究生5人。办公地点在西安市长安北路113号永宁国际1号楼1609室(地铁二号线南稍门站D口向南30米大话南门),办公面积共600平方米。本所为合伙制律师所,创始合伙人臧树华、王其伯、时建强(已故)均为执业20年以上的律师。本所是陕西省司法厅指定的陕西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顾问单位,先后担任中铁十二局、中交路桥二局、陕建一公司、陕西高新技术投资公司等20余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一批中小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。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秉承“为尔执事,一诺千金”之理念,成功办理了青藏铁路工程合同、西安四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、香港“博尔宁胶囊”专利等在省内外、国内外有影响的重大诉讼、非讼案件。办理大量民商事、刑事案件,深受当事人好评。
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主任臧树华,合伙人,执业律师。1999年以前在西安政治学院从事法律教学与研究,教授,兼职律师。2000年以后任专职执业律师至今。先后担任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法律顾问、代理了铁路、高速公路、房屋等建设工程结算、土地使用权转让、房地产开发、拆迁安置、国有企业重组、招标投标、投资融资等大量法律事务。工作认真负责,注重服务效果,受到广泛好评。臧树华律师多年担任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;代理中铁十二局重大案件30多个,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;代理香港“博尔宁胶囊”专利案件,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,被《中国医药报》刊文报道;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。
本所律师队伍结构合理,团结和谐,作风优良,业务精湛,办案认真负责,讲究效率,是一支值得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团队。下设咨询接待部、刑事部、商事部、维权部、工程结算部、金融部共六个部门,分别办理相关业务。
商事部业务
房地产开发,土地权属转让、登记,房屋买卖、登记等不动产案件;买卖合同、借款合同、租赁合同、运输合同等合同纠纷;担保、投资纠纷;公司股东权益保护,破产、清算法律事务,常年法律顾问;合伙纠纷;海商纠纷;其他商事案件。
工程结算部业务
建设单位(发包人)的工程结算纠纷;施工单位(承包人)的工程结算纠纷;实际施工人的工程结算纠纷;工程租赁物合同纠纷;工程材料买卖合同纠纷;其他建设工程纠纷。
金融部业务
银行存贷、信用、担保纠纷;票据背书、承兑纠纷;保险合同纠纷、保险事故理赔法律事务;股票发行、上市,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事务;信托、典当纠纷;其他金融法律事务。
刑事部业务
刑事诉讼辩护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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